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。2014年 11月1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,将12月4日设立为“国家宪法日”。为增强同学们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23级英教一班召开了以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”主题的团日活动。
本次活动由四个环节展开,第一环节由团支书计美佳向同学们介绍了宪法的相关知识,包括宪法的概念及其意义,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,综合地规定国家、社会和公民的根本问题,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。大家认真学习宪法知识,受益匪浅。
第二环节由文艺委员孙瑞同学进行《以吾辈之青春,践中华之宪法》的演讲,演讲深入人心,用语巧妙,令人深陷其中,把握到要点,精彩绝伦。随后孙瑞同学带领着大家以真实的案例进行现场分析,同学们积极讨论,踊跃发言。
第三环节由计美佳同学带领大家进行趣味法律知识答题,大家积极抢答,此环节充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,大家积极参加,氛围活跃,班长石天琪同学为积极参与的同学分发小奖品,在此环节中同学们加深了对宪法重要性的理解。
第四环节由计美佳同学对本次团日活动做出总结,号召同学们要懂法、知法、守法,树立宪法意识,维护宪法权威,自觉弘扬宪法精神,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贡献青春力量,做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青年。
活动最后,徐伟伟老师对本次团日活动进行了点评,对同学们寄予殷切期望,表达对同学们未来的大学生活的美好祝福。